返回河北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保定市唐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商务动态 >  正文
境外投资购汇额度限制取消
2006-06-19 09:16  文章来源:保定商务之窗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8日下发《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》,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:从7月1日起,境内企业用于合规境外投资的购汇额度将不再受到限制。
  《通知》显示的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:第一,从7月1日起,外管局不再核定并下达境外投资购汇额度,境内投资者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的外汇需求也可以得到充分满足;第二,境内投资者如果需向境外支付与其境外投资有关的前期费用,经核准可以先行汇出。出于防范和控制涉外风险的考虑,《通知》同时强调境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并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;要求加强对境外投资资金购付汇的审核、统计和监测,在便利企业境外投资的同时,防范和控制涉外风险。
  外管局表示,相关政策调整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“走出去”发展战略,更好满足企业境外投资发展需要。不久前,外管局对居民因私购汇限额实现年度总额管理,将此前5000美金的购汇额度提高到每年2万美金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薄熙来在中日投资促进机构第14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    2006-06-14 11:15
季允石: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 欢迎来投资    2006-06-08 17:36
关于参加首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的通知    2006-06-07 15:49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河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: 丁 铎 电话: 0311-87909970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王殿宁 电话: 010-51651200-688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